目前公司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代建管理等业务均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使得公司有较为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不过,对于这笔资金,公司有限制,即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银行间产品,如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债券回购等。为了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以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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